安陆粮食储备库退城进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AL-202403FJ-00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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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AL-202403FJ-00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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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安陆粮食储备库退城进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4〕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市浩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0%贷款:80.0%招标人为安陆市浩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市李店镇大棚村 建设规模:本期总用地面积134072.77㎡,总建筑面积60656.79㎡,总计容建筑面积147321.41㎡,场地呈“L”型,场地内存在部分池塘,高差约8m,西侧紧邻316国道,南侧为规划道路。本期建设20.8万吨平房仓,配套辅助设施(辅助用房、一站式服务中心、门房、辅助用房、机修库及机修车间、器材库、非机动车停车棚、库区厕所、仓间罩棚等)及附属办公楼、食堂、倒班宿舍及干部交流房等办公生活设施。 其他:本项目启用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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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不含场地平整)、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08 合同估算价:28416.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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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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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财务状况良好,三年均未发生亏损(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要求)。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至少承揽过1个类似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承揽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④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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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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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8日 10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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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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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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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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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