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HBDJ-202112GL-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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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DJ-202112GL-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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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工交【2021】24号、丹发改工交【2021】25号、丹发改工交【2021】20号、丹发改工交【2021】21号、丹发改工交【202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丹江口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诚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丹江口市境内 建设规模:①静乐宫连接线、太极峡路(丹郧路口至太极峡景区)、蒿坪镇余家湾村产业路、安乐河至土关垭公路、土关垭至饶袓铺路等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②丹江口市蔡湾村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③华师附中连接线路面改善工程、丹江大道路面大修工程、沿江大道路面大修工程、人民路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④丹江口凉水河砂石厂连接线等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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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①静乐宫连接线、太极峡路(丹郧路口至太极峡景区)、蒿坪镇余家湾村产业路、安乐河至土关垭公路、土关垭至饶袓铺路等项目的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②丹江口市蔡湾村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③华师附中连接线路面改善工程、丹江大道路面大修工程、沿江大道路面大修工程、人民路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④丹江口凉水河砂石厂连接线等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沿线设施设计以及概、预算的编制,后续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1-10。其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30日历天;初步勘察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勘察设计: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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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①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工作;初步勘察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工作;初步勘察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③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④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工可研报告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设计工作;初步勘察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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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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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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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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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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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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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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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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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提供查询截图。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近5年(2016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附打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屏资料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 4、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申请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中查询有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行为,打印网页截图。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近5年(2016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截图。(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未附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上述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人员,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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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