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谭湾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HBFX-202307SL-01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FX-202307SL-01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房县谭湾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十堰市行政审批局以十行审批〔2023〕29号关于《湖北省房县谭湾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房县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嘉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房县县城南部,灌区涉及野人谷镇、城关镇、红塔镇3个乡镇18个村。 建设规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规定,灌区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其他:主要建设内容为房县谭湾水库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54万亩,其中:恢复灌溉面积0.4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约1.12万亩;维修加固赵家沟山塘一座;渠系改造总长度14.481km;维修改造新建闸门9处;增设灌区测流设备2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房县谭湾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优化、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全部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01 合同估算价:710.17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4)人员要求: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③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7月31日 |
|||||||||||||||||||||||||||||||||||||||||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