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承包(EPC)广水市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承包(EPC)(HBGS-202007QT-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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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GS-202007QT-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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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承包(EPC)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审批服务[2020]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0.91%其它(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9.09%招标人为广水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李店镇麻城村、城郊办事处板子桥村、太平镇红日村、关庙镇肖店村、蔡河镇老虎岗村、长岭镇云台街村、蔡河镇楼坊村、十里办事处双塘村、陈巷镇观音村、杨寨镇金桥村。 建设规模:建设Ф4500HDPE污水主管网12211米,Ф110UPVC污水支管网6105.5米,污水处理站22处,村庄内道路1000米,人行步道砖5909米,砖砌排水沟12021米,300涵管217处,场地平整28650平方米,栅栏7887米,植树14378株,小型电动雾炮车9辆,分类垃圾箱10处(每处5个)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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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期设计现场服务工作。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范围: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08-17 合同估算价:2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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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市政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排放质量标准: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庭院污水、渠(沟)塘污水处理设施的尾水排放标准不得低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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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 以设计资质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道路、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施工单位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5 业绩要求:近四年(2016年7月-2020年7月)已完成至少一项市政工程(污水处理、收集管网)的设计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应提供相关合同,且应明确建设内容,如未明确,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所有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及2019年7月至今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7月至今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施工负责人:1名,需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7月至今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1.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牵头人为满足本次招标设计资质条件的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联合体另一方也须满足本次招标资质条件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3.2.4不允许两家施工单位联合,也不允许两家设计单位联合;3.2.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2.6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3.2.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3.3.1.信誉要求: 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3.2.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 3.3.3.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资质资格和人员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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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07月16日至2020年07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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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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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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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bidcloud.cn和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w.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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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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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