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洪山院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HBSJ-201905FJ-019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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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1905FJ-01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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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洪山院区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9】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7%自筹资金:83%,招标人为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白沙四路与青菱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洪山院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所三甲综合医院,总建筑面积为2695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59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36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94372.92万元,工程费用为164892.8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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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1月01日 合同估算价:1469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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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范围: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洪山院区建设项目在拟建规模、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进行勘察及设计、其它费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垃圾服务费)、采购、施工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即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设计(含总体平面规划设计及调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其它费用(垃圾服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采购、施工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及防排水工程等)进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勘察及设计:
①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勘察工作,含前期摸查、岩土勘察、工程定位及测量、工程物探、管线测量及确定等工作,并形成所需的完整资料;
②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门诊医技楼、综合住院楼、医疗中心住院楼、学术交流与大数据中心、住培公寓、国际转化医学中心、食堂、垃圾转运站、配套设置用房、地下室及室外工程等建筑及构筑物的总体平面图规划设计及调整、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获得规划部门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概算)、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明办理、图纸优化)、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幕墙工程、钢结构、弱电智能化、放射防护、装饰装修(含精装修)、洁净工程、医用气体系统、电梯安装、实验室专项、厨房设备、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抗震支架、泛光照明、基坑支护),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建筑、结构(含基础及基坑支护等)、人防、装饰装修(含外立面)、幕墙、钢结构、电气系统(含电力及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发电机组、综合布线、医用呼叫排号系统等)、弱电系统(含会议系统、音响系统等)、给排水系统(含室内外等)、空调系统、通风系统、消防(含消防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疏散指示照明工程等)、安防系统、监控系统、建筑智能化、燃气及可再生能源、防雷、厨房设备、停车场管理系统、土方平衡、院区绿化及景观工程(含室外喷灌系统、雕塑小品、园路、水系、运动场地等)、广场硬化、道路(含室内外道路及停车位标线等)、室外照明(含景观照明、泛光照明等)、充电桩、大门及围墙、二次供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配套工程;设计内容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同意,经发包人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实际存在的管理费用。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承包人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修建施工道路(含维护、日常保养等)、搭设施工围墙、接驳施工用临时水电气、对施工场地合理布置等满足施工需求的必备条件。
垃圾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对垃圾服务费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缴纳,并在整体移交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附件四:开荒保洁标准”。
采购: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
施工: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及防排水工程等)的全部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
专业工程暂估价:电梯(含垂直电梯、自动扶梯等),医用气体系统,放射防护工程,手术室二次装修,实验室二次装修,红线外供电、供水、燃气工程为专业工程暂估价。承包人需对上述工程图纸进行审核,并指导设计、施工等工作,使其满足院区建设的整体要求。
计划工期:前期工作工期:自中标通知书下达次日起6个月内:①完成场地“七通一平”、临时设施搭建、临时道路修建、临水电气接驳等所有工作,使现场满足施工需求的必备条件;②完成勘察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体平面规划设计及调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12月31日;
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工期:按照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36个月之内。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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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EPC实施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有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含EPC总承包项目中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有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EPC总承包项目中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兼任此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含EPC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中承担过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在一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含EPC总承包项目中施工部分)中担任过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项目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三年均无亏损。(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1.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鲜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3家,以建筑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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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5月23日至2019年05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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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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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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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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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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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