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第五综合楼(畜牧兽医与营养健康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华中农业大学第五综合楼(畜牧兽医与营养健康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HBSJ-202101FJ-008002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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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101FJ-008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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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中农业大学畜牧兽医与营养健康创新实践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发函【2020】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农业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和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华中农业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华中农业大学校内,北至学府路,西至梧桐路,南边和东边均为农业教学试验田。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为14881㎡,总建筑面积为38715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不应低于6000㎡,地下1层,地上层数不限,建筑高度不得高于50米 。 其他:工程总投资额为16400万元,其中设计费不超过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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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BIM设计、专业工程深化设计、施工配合等);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以及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1)、设计部分: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工程全部设计工作(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施工图阶段)、施工配合等),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含公共区域精装修)、结构(含钢结构、PC构件深化等)、给排水(含室内外给水排水、中水处理系统、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实验室纯水系统、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等)、暖通空调(含集中空调、通风及防排烟、实验室通风系统、实验室供气系统等)、 电气(含电力及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系统、智能水电表计量系统等)、弱电系统(含综合布线、安防系统、监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人防、消防、幕墙、抗震支吊架、室外景观绿化(不含雕塑)、道路广场硬化、管线综合、室外照明等配套工程(注:装配式方面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文件的要求)。2)、采购部分: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不包括集中空调系统、实验室通风系统、实验室纯水系统、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部分。3)、施工部分: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临水、临电、基坑支护、土建、幕墙、钢结构、给排水、供配电、弱电、暖通、人防、消防、监控、电梯、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市政配套及道路管网、景观绿化(不含雕塑)、精装修等,但不包括:集中空调系统、实验室通风系统、实验室纯水系统、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的全部内容进行,以及所有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试验、检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注:装配式方面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文件的要求)。4)、EPC总承包范围内的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作。5)、完成 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6)、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的调试、保修、售后维护、运营及物业人员培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7)、本工程所涉及的地质勘察、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仅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164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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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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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1.2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总合同金额1.6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意成员单位满足即可)3.1.4①项目经理资格:至少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②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项总合同金额1.6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姓名及岗位,若不能体现,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③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负责人至少有一项总工程投资额1.6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注册证书、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岗位,若不能体现,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3.1.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以下材料):(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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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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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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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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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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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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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