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040五谷庙至共青(板桥)、梅花山至五台乡等公路
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X040五谷庙至共青(板桥)、梅花山至五台乡等公路勘察设
计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107号、十发改审批【2018】91号、十发改审批【2018】90号、十发改审批【2018】63号、房发改审批【2017】20号、房发改审批【2018】47号、房发改审批【2018】58号、房发改基【2018】1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房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一标段:
① X040五谷庙至共青(板桥)公路,起于房县大木厂镇五谷庙(与209国道平面交叉),路线经双庙、孙家垭、大木场镇,终点止于共青村,与S281省道平交,全长19.25公里。建设标准为设计时速40公里 /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8米。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②S318中坝至小河路线起于房县中坝乡,接318省道房县车家湾至中坝段终点,经下坝村、中坝村、灌沟村、王家场、宝石村、麦浪坪村,止于房县与竹山交界的小河,接拟建318省道竹山小河至竹溪云雾垭段起点;路线全长21.7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③房县城关李家湾至羊鼻岭大桥公路李家湾至工业园段建设项目,全长4.23公里,招标范围: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2.1.1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提交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后续服务周期为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缺陷责任期满
2.2二标段:
S454竹山深河至房县巨峪改扩建工程房县段起点位于竹山县深河乡集镇,与454省道三转弯至深河段终点对接,经深河乡、牛蹄垭、秦家村、马鞍山、两道村、秦口村、肖家村、邓家湾,止于房县门古寺镇巨峪河,接在建的318省道月日湾隧道西洞口。全长6.37公里,全线采用设计时速40小时/小时的双向四车道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1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提交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后续服务周期为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缺陷责任期满
2.3三标段:
①房县梅花山至五台乡公路改扩建工程起于梅花山村,与346国道平面交叉,经锦鸡坪村、香龙垭、寥家河村,止于五台乡大沟,与大沟至三里坪电站公路顺接。全长11.1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②房县青峰至中堰公路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青峰镇,终点位于中堰河村。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的三级公里路标准,路基宽度7.5米,路幅布置为2×3.25(行车道)+2×0.5(土路肩硬化),本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15.2公里。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③房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
2.3.1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提交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后续服务周期为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缺陷责任期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类似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条20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条10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三标段:近五年(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5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因投标投标人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招标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投标人的责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年 11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8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 ,下同),明确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8年 12 月 6 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 开标厅(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房县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房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东 电话:0719-3569159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8772243283;0719-802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