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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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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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BJ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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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交安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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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以框图形式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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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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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BJ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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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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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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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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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BJ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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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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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同一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近5年”是指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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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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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BJ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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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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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SWBJA-1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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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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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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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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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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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少于30km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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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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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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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长度不少于30km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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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人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具体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C.类似项目业绩(主要人员)网页截图示例);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经理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项目总工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5、“近5年”是指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6、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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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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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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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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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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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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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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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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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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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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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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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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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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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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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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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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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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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一信封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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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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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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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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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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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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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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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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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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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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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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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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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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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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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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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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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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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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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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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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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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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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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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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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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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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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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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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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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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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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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交安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6)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7)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以框图形式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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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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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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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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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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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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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达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工程内容。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同一标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近5年”是指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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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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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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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2)投标人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被列为D级;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 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9)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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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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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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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担任过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30km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里程长度不少于30km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人员职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项目经理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
项目总工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
(3)主要人员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5)“近5年”是指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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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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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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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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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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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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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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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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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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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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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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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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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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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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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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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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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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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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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用款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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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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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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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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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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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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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2)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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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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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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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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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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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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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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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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