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农产品智慧流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如下:
1、建设资金由中标人负责资金筹措。更正为“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负责资金筹措。”
2、建设模式招标人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是实施建设(含资金筹措、总承包施工),招标人依据项目建设的绩效评估情况,向社会资本支付费用。更正为“建设模式招标人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施工建设。”。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蕲春县齐丰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