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蕲春县220国道和347 国道路面养护工程(HBQC-202308GL-003001)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作澄清: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招标文件中原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现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省外企业参照《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号)第十七条规定执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原要求:财务运转状况良好,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且必须有会计师签名。现更正为:财务运转状况良好,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年度企业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财务状况不应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且必须有会计师签名。(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原要求:近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现更正为:近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2023年08月22日24:00时止;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09月07日 09时00分止;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人:蕲春县公路管理局
代理公司:湖北中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