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科研楼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科研楼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1812FJ-59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华中师范大学文科科研楼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18﹞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政府投资:100.0%,自筹资金:0.0%,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学校文科教学科研综合楼(一期)北面区域,临近学校国际文化园区和西门。 建设规模:设计两栋小高层建筑(10层、15层)和一栋多层建筑建筑(5层)。建筑面积455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092平方米,主要为科研、实验用房;地下二层面积13481平方米,主要为设备用房、人防地下车库。最终的建设规模和相关规划设计条件,以规划局批复的建筑方案为准。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估算22503.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9348.1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2084.07 万元;预备费用为1071.61 万元。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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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为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除天然气设计外,涉及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全部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消防系统(含火灾报警、气体灭火等)、总图等专业的设计;室外道路管网;智能化专项(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安防监控等)设计等施工图设计。 标段划分:1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2月20日。其中: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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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并包含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参与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设计变更等设计后期服务。设计方案基于前期设计院设计的拟报批方案,结合现有地形和规划局方案修改意见,合理确定±0.00标高和深化设计修改完善,满足规划审批的要求和校区建筑协调等的要求。设计选材易于采购,工艺成熟。本项目设计的最高限价为180万元。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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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3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1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2016年3月14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技术职称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为本单位员工。作为设计负责人近五年(2014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3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1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6、信誉要求:(1)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3)信用档案(以绿盾企业征信系统记录为准,且不予核实真实的信用状况)。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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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3月14日至2019年03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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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04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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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1、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按照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的约定承担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指导、现场配合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服务等,服务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验收备案结束止。
2、设计质量:完成本项目建安、室外、设备等所有图纸设计,深度达到施工要求,严禁出现二次设计的情况。满足《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及相关设计规范。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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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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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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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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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如有): 见招标文件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