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湖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答疑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本项目节点工期“9月30日前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送审稿)和各专题报告(正式送审稿)”调整为“9月30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和各专题报告初稿,12月30日前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送审稿)和各专题报告(正式送审稿)”。
本项目文件中涉及到上述节点工期的要求,均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2、评标标准中,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评分标准调整为:技术负责人在[蓄滞洪区建设工程或堤防工程或河段整治或防洪治理工程]的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加1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澄清内容已在招标文件中作出了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武汉新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