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州南站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第二次澄清和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将随州南站综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5.1类似项目中类似业绩是指“近五年(2014年8月至2019年8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土石方开挖量在40万方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等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现修改为“近五年(2014年8月至2019年8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独立完成的单项工程土石方开挖量在40万方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等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2、招标文件中“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表中的业绩要求取消,类似业绩仅在详细评审阶段使用。
3、因本次澄清及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随州市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楚雄 联系电话:0722-32266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国群 联系电话:0722-333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