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3条监督部门作如下澄清:
原内容:“行政监督部门: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汉川市人民大道268号、电话:0712-8392703”
变更为:“行政监督部门:汉川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人民大道207号、电话:0712-8384190”
本澄清修改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湖北海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