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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年产500万台童车全产业链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EPC)(HBHC-202511FJ-01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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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C-202511FJ-01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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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年产500万台童车全产业链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11-420984-04-01-92729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汉川市汉和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含银行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20.04%贷款:79.96%,招标人为 汉川市汉和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汉川市城隍镇幸福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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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商业地块总建筑面积约66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8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商业地块拟建酒店/会展中心约30500平方米,12层高层研发中心约17600平米以及停车位约300个。工业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00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9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工业地块拟建11栋丁类多层厂房共约 192200平方米,1栋员工宿舍楼(含食堂)约7600平方米以及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约2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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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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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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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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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资质条件:同时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3.1.4 业绩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①单项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③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1.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当取得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单项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第3.1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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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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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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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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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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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1月28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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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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