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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水河红安城区段夜游线路亮化提升项目HAJ2026003(HBHA-202512SZ-028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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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A-202512SZ-02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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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倒水河红安城区段夜游线路亮化提升项目HAJ2026003已由红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12-421122-04-01-48969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红安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红安县成套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项目位于红安县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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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完成倒水河红安城区段夜游线路亮化提升项目,包含(1)红安红广场及周边区域,范围包含红安红广场、周边绿地区域,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围绕广场打造光影灯光表演、围绕将军故事打造宣传屏幕呈现。(2)金沙湖溢洪道区域,范围包含金沙河溢洪道河道区域,长度约 400米,及溢洪道南侧93亩规划用地,围绕溢洪道区域打造灯光表演,围绕规划用地区域建设临时性、轻质化光影市集。(3)红安二桥至南门河闸区域,范围包含红安二桥,长度约 170米,围绕桥体配合南门河闸水秀,打造地标性光影变化,营造多元消费场景。(4)针对南门合闸至红安五桥范围内,一河两岸滨水空间进行提升,范围包含红安五桥,长度约 140 米,打造灯光表演效果,在滨水核心区域增补多功能照明设备,补充空间氛围等以上四处区域全部亮化提升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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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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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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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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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下述条件之一:1)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2)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3)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照明、夜游、灯光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注册于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③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机电或电气或照明)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人员担任。(4)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提供近五年(自2021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照明、夜游、灯光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小于3000万元的类似照明、夜游、灯光提升工程设计业绩。(5)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情况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6)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 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② 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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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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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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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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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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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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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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