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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综合体项目(HBHZ-202509FJ-007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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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Z-202509FJ-00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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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路口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综合体项目已由黄冈市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州发改审批[2025]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路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路口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黄州区路口镇沙湖大道与螺蛳店路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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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619.65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部分5069.65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部分2550.00平方米),其中新建一栋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地上5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499平方米,新建一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地上5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570.65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2550.00平方米(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214.83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消防、强弱电、暖通、燃气、大门、围墙、标识标牌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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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2086.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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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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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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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二)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应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四)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非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满足相应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兼任。
(五)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1100万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6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总承包项目【类似总承包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
②设计业绩: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1100万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6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设计项目【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
③施工业绩:近5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1100万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6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
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和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中(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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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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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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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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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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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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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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