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楼生产环境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HBSJ-202504FJ-087002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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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04FJ-087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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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401楼生产环境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503-420118-04-01-8918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九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九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大道709号 建设规模:401楼建筑总面积9286㎡,现对该建筑一、二层室内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工程等进行适应性改造,并在室内新建十万级洁净室1间。改造面积约1573平方米,其中:洁净室面积约720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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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详见清单和图纸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10 合同估算价:7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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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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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 项 单项合同额≥7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且施工内容含洁净室(面积大于等于720平方米且洁净度等级十万级及以上)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万元。 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 3.6.2项目经理业绩: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7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且施工内容含洁净室(面积大于等于720平方米且洁净度等级十万级及以上)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 3.6.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9.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信誉要求须提供承诺书或相关声明) 3.6.4.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应具有相应的职业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为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 3.6.5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或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网页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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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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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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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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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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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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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