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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外贸大花岭仓库升级改造项目-湖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及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部分仓库改造项目湖北外贸大花岭仓库升级改造项目-湖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及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部分仓库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9FJ-188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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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9FJ-18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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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外贸大花岭仓库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609-420115-04-05-68068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兴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兴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长江运营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创业大街与大桥路交叉口南150米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大花岭仓库17号仓库新建(面积约4500㎡);湖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第三加工厂)大花岭4栋一层仓库维修改造(面积合计约5446㎡),1栋2层住宅楼维修改造(面积约548㎡)。包含:桩基及检测、土建、钢结构、室内装修、电气、给排水、仓库屋面翻新加固、门窗、涂料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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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所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根据项目实施和资金情况,业主可以减少、调整和优化建设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0 合同估算价:1373.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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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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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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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以下3项满足1项即可):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为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承接过1项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373.054007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4者满足1项即可):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如为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②一级注册建筑师;③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④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如有)、执业资格证(如有)、职称证(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有,)及近3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担任过(以下4者满足1项即可):①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373.054007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②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373.054007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项目经理;③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373.054007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④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373.054007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联合体参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及近 3 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证及近3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足够的项目履约资金、风险承担能力,提供近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年限的提供现有财务资料即可,无资不抵债、重大债务违约情形(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1.5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应由不超过两家成员联合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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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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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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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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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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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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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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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