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农产品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QJ-202609FJ-031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QJ-202609FJ-03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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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农产品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2504- 429005-04-01-47308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信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潜江市信达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位于潜江市杨市街道办事处、潜江市泰丰街道办事处,城东物流通道以西,豹台湖路以东,紫月路和永兴路两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5040.49m2,总建筑面积60746.21m2,包括仓库、车间、冷库、物流中心、综合办公楼、交易中心,设备用房及消防水池,停车棚。并完成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其他:详见可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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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潜江市农产品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主要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配合竣工验收、移交及档案文件管理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档案信息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25日 合同估算价:25789.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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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①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45日历天,含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时间;施工工期685日历天;
②本项目招标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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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要求即可,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具有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若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近5年(申请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或者类似设计项目或者类似施工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6 万平方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②类似设计项目:单项投资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6万平方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③类似施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6万平方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附证明资料: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5)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下述要求即可):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之一,且证件在有效期内,无在建项目(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累计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2)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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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09月3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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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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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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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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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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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