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滨江东片15街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青山滨江东片15街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9FJ-198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609FJ-19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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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青山滨江东片15街坊项目已由武汉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9-420107-04-01-51188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市元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市元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青山区临江大道以南,建设五路以东,红钢一街以北,建设六路以西区域 建设规模:新建15栋建筑:其中1栋4-11层住宅、9栋26-33层住宅、4栋41-42层住宅、1栋3层6班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4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177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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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即承包人承担本工程的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1)本工程全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专业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等全部内容。 (2)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配合发包人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预算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工作及设计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查、后续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设计人资质范围内的采购人如需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3)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工作,直至所有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具体以发包人委托的为准。 (4)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包含竣工测量、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5)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 (6)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监理、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4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95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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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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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资质条件:①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设计任务承担方)应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③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应具备下述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
(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下同)应承接过类似项目,或同时承接过类似设计项目和类似施工项目。
(“类似项目” 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9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设计项目” 是指 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小于9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施工项目” 是指 是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9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5)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之一。2、担任过类似工程(工程投资额不小于9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3、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4、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拟派。
(6)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在职人员担任。
(7)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在职人员担任。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信誉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任务;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⑤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拟派。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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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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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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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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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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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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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