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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京山河(二期)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京山大道-汤堰大道)四标段EPC项目(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京山市京山河(二期)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京山大道-汤堰大道)四标段EPC项目(HBJS-202609SZ-01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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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JS-202609SZ-01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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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京山市京山河(二期)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京山大道-汤堰大道)四标段EPC项目(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由京山市行政审批局以京审批字【2026】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京山市聚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京山市温泉新区京山河(京应路-富水大道) 建设规模:红线设计范围约60236.10平方米;整治总面积约59514.15平方米;园建工程8712.15平方米,包括拆除现状破损排水沟、局部硬化路面等;新建4米绿道、2米人行道等;绿化工程50802平方米;电气工程59514.15平方米,路灯高9米,庭院灯高4米;给排水工程59514.15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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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红线设计范围约60236.10平方米;整治总面积约59514.15平方米;园建工程8712.15平方米,包括拆除现状破损排水沟、局部硬化路面等;新建4米绿道、2米人行道等;绿化工程50802平方米;电气工程59514.15平方米,路灯高9米,庭院灯高4米;给排水工程59514.15平方米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2 合同估算价:1039.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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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1)合同估算价:1039.88万元,其中施工费用1002.68 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用37.2万元。(2)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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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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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①勘察资质: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投资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投资额(项目概算)不低于600万元的勘察设计业绩(独立体或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②勘察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④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⑤项目配备人员:技术负责人 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具备岗位证的施工员 、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 、安全员各 1 人 ,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⑥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3 年 、2024年 、2025 年 )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 。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 ,从成立之日起算 ;( 5 )信誉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的; 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以来 ,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⑤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的 ; ② 在 “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当提供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投标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6)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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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0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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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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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身份(投标人),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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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定性评审进行综合评审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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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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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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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