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两河流域南岸星城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YC-202609FJ-018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YC-202609FJ-01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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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两河流域南岸星城项目已在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6-420981-04-01-943272),项目业主为应城市蒲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应城市蒲南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谦合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应城市文峰北路以南、沿河大道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7560m²,总建筑面积约24842m²,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24623m²,建设内容包括:4栋11F住宅楼面积约23205m²;配电房、管理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卫生服务站等配套建筑约1418m²。项目容积率1.4,绿地率30%,规划总户数198户,机动车停车位165个。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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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缺陷修复、配合项目报批报建许可等相关后续服务方面的内容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6 合同估算价:7547.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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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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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资质条件:
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了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前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对应联合体成员的任务分工提供业绩,总承包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以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5)人员要求: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在满足条件情况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
② 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
③ 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行业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④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第1.4.2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3个。 ⑥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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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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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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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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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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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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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