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灌区取水设施更新改造与智慧供水建设项目(EPC)(HBXN-202609SZ-03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XN-202609SZ-03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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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孝南区灌区取水设施更新改造与智慧供水建设项目(EPC)已由孝感市孝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8-420902-04-01-50418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通灿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湖北通灿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兴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办事处、毛陈镇、卧龙乡、肖港镇。 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孝南区6处灌区(八汊洼片、二千七片、周家山片、田家岗片、卧龙片、长湖片)取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包含6处取水枢纽及配套构筑物改造工程、智慧供水工程、供水信息化建设及取水点管护工程。项目依托农业灌溉供水、渔业养殖供水、水厂原水供应及企业生产供水形成持续经营收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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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 合同估算价:27105.2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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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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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勘察资质、设计资质由事业法人单位持有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替代营业执照。(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勘察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并满足①或②或③要求即可):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需满足)(3)设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并满足①或②要求即可):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轨道、燃气除外)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需满足) (4)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需满足) (5)业绩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 项工程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当资格预审文件别处与此处描述不一致时,以此处为准)(6)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①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相关证书;提供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承诺书)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④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⑤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⑥五大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需具备相应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①申请单位须提供上述相关人员相关证明材料,除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以外,上述相关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②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 (7)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未满一年的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8)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信誉声明](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3.1的规定。2)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签署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3)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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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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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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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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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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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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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