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住项目(扩大用地)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9FJ-18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609FJ-18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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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新建居住项目(扩大用地)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6-420106-04-01-16224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和五九铁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地上计容(住宅)建筑面积61096.08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20150.55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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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包括新建居住项目(扩大用地)的方案设计、精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BIM深化设计、海绵城市、弱电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幕墙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15 合同估算价:3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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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2)合格,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3)合格,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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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基本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②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①或②的业绩:①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②至少承担过1项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任一方应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的设计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5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合同上未能体现以上数据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5)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5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合同上未能体现以上数据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2)工程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资格预审后进行的招标工作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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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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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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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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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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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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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