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电力增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609FJ-193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609FJ-19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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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华中科技大学电力增容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育部关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力增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5〕5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中科技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华中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东九楼南侧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565.02平方米(地上1897.23平方米,地下667.7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全户内变电站1座、新建110kV双回路电缆2x1.77km、10kV配网改造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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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华中科技大学电力增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设计服务:投标人按照建安工程费结算封顶价报价进行限额设计,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建筑信息模型(BIM)、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专业设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中涉及的全部内容的设计等,应用BIM技术实现设计工作协同、图纸校核、净高优化、室内外管线综合以及工程量统计等。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等所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及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设计任务书;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且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4)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含电力报装手续)、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5)其他: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30 合同估算价:12711.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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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最终工期以本项目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中,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实际以监理开工令为准。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两年,防水部分质保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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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3.1.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许可证(新证,2025年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老证、依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的),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并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及只承担本项目承诺书)。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此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并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及只承担本项目承诺书); 4)项目管理机构投入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3.1.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1.6 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1.7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只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但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详见预审后招标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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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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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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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网址:http://cgzx.hust.edu.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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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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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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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