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白鸭山矿山尾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HBMC-202610FJ-018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MC-202610FJ-01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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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白鸭山矿山尾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606-421181-04-01-30955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高新石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麻城市高新石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麻城市塘凌村石材产业园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70.26亩综合利用加工基地工程,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中转仓、成品仓,建设原料堆场及公辅设施配套工程,购置相关生产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砂石骨料600万吨。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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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麻城市白鸭山矿山尾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等阶段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其中:(1)勘察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设备供货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生产加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安装指导服务,技术服务、试生产阶段服务、人员培训、移交及售后服务等。(3)施工部分: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采购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的建设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工程指令为准。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10 合同估算价:25341.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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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1)合同估算价为:25341.19万元;(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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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注:设计单位需同时具备(1)勘察资质和(2)设计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设备安装资质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设备供货要求:①本项目主要设备为(颚式、圆锥破碎机),投标人须为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则主要设备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需提供制造商盖章的有效授权文件(格式自拟);②设备供货单位承诺满足时产砂石骨料1500吨、年产600万吨的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总额或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业绩(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任一方提供的均予认可)(注: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②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设备供货业绩(注: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备供货的企业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7)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投标人按照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3-5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即可);②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a.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或 b.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a或者b);③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a.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或 b.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a或者b);④拟派设备安装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由负责安装的单位提供);⑤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两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⑥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属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投标单位的聘用协议(或劳务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8)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或财务报告。(注: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9)投标人按资审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格式,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打印的电子证书(如有)。)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家,由一家勘察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设备供货单位、一家设备安装单位组成;(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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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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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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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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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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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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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