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智慧校园信息化系统(HBTF-202610FJ-013001002)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HBTF-202610FJ-013001002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团发改审批[2024]4号、6号、48号、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祥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团风县和谐路与园区中路交叉口以南,沙河以北 建设规模: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教育装备采购及安装共划分3个标段,1标段家具采购 、2标段智慧校园信息化系统、3标段厨房设备设施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智慧校园信息化系统,包含:综合布线、校园网、机房工程、监控系统、安防门禁、校园广播、多媒体教学设备、295座报告厅,详见工程量清单涵盖范围 标段划分:湖北省团风中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教学楼及科技楼建设项目教育装备采购及安装共划分3个标段,本标段为2标段智慧校园信息化系统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45日历天。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清晰原件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1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300万元(或以上)校园信息化/弱电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提供的关键页面至少包含项目名称、施工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时间等)。(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 年、 2024年、 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自行声明)。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3)投标人须执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服务平台统一市场主体库上线通知”。
(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签字盖章的《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 10.行政监督部门 | ||||||||||||||||||||||||||||||||||||||||
|
||||||||||||||||||||||||||||||||||||||||
|
2026年11月05日
|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