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项目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项目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Y-202609FJ-030002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Y-202609FJ-030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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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2026】3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城控江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城控江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丹江口市六里坪镇 建设规模: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项目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工程新建房屋9253.99m2,改建1772.16m2。新建房屋包含货运综合楼1778.26m2,信号楼986.8m2,站台仓库5376.5m2,改造既有机务段房屋1772.16m2,10KV变配电所424.19m2等。注:本项目最大边坡高度约34m;注:本项目最大边坡高度约34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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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合格和发包人要求的交付标准的设计(含招标范围内初设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经认可方可开展下阶段工作>、技术规范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建设中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服务<含补充设计>等)、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工作;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交付使用,负责施工验收、质保期内工程保修等各阶段工作,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07日 合同估算价:24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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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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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暂扣期内; 3.1.3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0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满足即可);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资审文件) 3.1.5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原件扫描件;③担任过符合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资审文件);④提供申请人为其在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⑤如是联合体单位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拟派本项目的房建施工部分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边坡设计负责任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申请人为其在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原件扫描件;提供申请人为其在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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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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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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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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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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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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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