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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县2026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HBFX-202603SL-00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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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FX-202603SL-00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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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房县2026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已由房县人民政府以房政函[2025]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房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房县化龙堰镇、窑淮镇、军店镇等相关乡镇 建设规模:针对性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创新“小流域+”融合发展模式,有机链接文旅开发、现代农业、生态产业三大业态,加快水土保持生态产品的培育和转化,形成生态治理与产业振兴的良性互动,建立水土保持投入循环机制。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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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实施治山保水,通过采取补植补种,截蓄拦排等坡面措施,以及保护性耕作、地埂植物带、农田防护林建设等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水土流失重点地块治理。实施治河疏水,围绕保护修复流域水生态系统,因地制宜采取生物过滤带、河岸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沟道、塘坝、岸坡等综合整治。统筹治污洁水,在濒临农田的沟(河)道两侧及湖库周边,建设植物缓冲带,阻滞泥沙和污染物进入水体,实施村庄荒地、裸地和"四旁"(村旁、宅旁、道旁、水旁)增绿工程,加强流域系统治理。推进以水兴业,依托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等优势条件,实施"小流域十",布设雨水集蓄利用等小型水保工程,打造各具特色的小流域产业综合体。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15 合同估算价:8845.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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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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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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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
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资格要求:
①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须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为准)。
(4)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声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满足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后才能参与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应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就工程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多个单位,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一经组建完成,所有成员均不得在本项目(所有标段)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都需要在市场主体库中注册账号及办理CA锁,牵头方报名(即下载招标文件),成员方无需报名。投标文件由牵头方上传,参与开标解密(注意:解密的CA锁即为最终生成投标文件并加密的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以及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标段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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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21日至2026年03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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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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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房县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 / 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 6.3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房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房县城关镇神农路37号 电 话:0719-3233815 邮政编码:44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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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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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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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