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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荆大道(曹禺路—广泽大道段)新建工程(HBQJ-202610GL-009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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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QJ-202610GL-00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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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东荆大道(曹禺路—广泽大道段)新建工程已由潜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潜江市交通运输局以潜发改审批〔2026]131号、潜发改审批〔2026]115号、潜交审批〔20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潜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良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潜江市 建设规模:东荆大道(曹禺路—广泽大道段)新建工程为潜江主城区连接经济开发区的主通道。起点位于曹禺路与现状东荆大道交叉口处,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整体由南向北延伸,与兴隆大道(G318)相交后,止于广泽大道(S351),终点桩号为K3+087.32,全长约为3.087公里。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交安设施、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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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01 合同估算价:5625.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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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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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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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2)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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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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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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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6.2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www.hbbidcloud.cn)。 6.3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潜江市交通运输局0728-6232446 地址:潜江市江汉路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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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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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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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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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1)(4)项要求;第(2)(3)项要求联合体各成员累计满足即可,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3、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项目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提供的业绩已完工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时间要求:近 5 年指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类似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的完工时间)日期为准。 4、“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类似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分包业绩不予认定。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项目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信誉情况承诺书》。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且均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2、“近三年”是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派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2)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扫描件;(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p:/zsc.mn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2026年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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