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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大道南侧山体场平工程(HBSY-202604QG-00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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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604QG-00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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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风神大道南侧山体场平工程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风神大道南侧山体场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发改审批[2026]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工业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风神大道南侧,兴业路西侧。 建设规模:风神大道南侧山体场平工程,规划面积415亩。建设内容主要为场平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以及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平挖方251万m³,场平填方112万m³(点夯面积321745㎡,满夯面积174841㎡),土方外运139万m³,填方分层碾压8.8万m³,加筋土挡墙12.18万m³,C20片石混凝土挡墙12172m³,弃土区点夯面积18.54万㎡,路基路面8890㎡(车行道 6160㎡,人行道 2730㎡),DN400 雨水管1100m,DN160给水管(PE100)550m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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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采购、施工、安装、验收、竣工图编制、移交、缺陷责任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30 合同估算价:9981.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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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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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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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和服务能力。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其中,①勘察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下列任意一项业绩: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9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②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99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③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99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全部资格要求:a.具备下列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为注册建造师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b.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9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c.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d.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记录或不良记录已修复;e.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②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④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应具备的资格能力,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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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25日至2026年04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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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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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落实(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政策,指凡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的企业,都可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张湾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人(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张湾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进行线上办理融资手续,平台网址:http://223.75.142.85:8888。
6.2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 / ggzyjy.shiyan.gov.cn/ bsfw/ bszn/ jycx/ 202509/ t20250905_4813720.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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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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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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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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