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长江)文化旅游度假区四方街招商部分装修EPC工程黄梅(长江)文化旅游度假区四方街招商部分装修EPC工程(HBXC-202609QG-003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XC-202609QG-003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黄梅(长江)文化旅游度假区四方街招商部分装修EPC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小池妙乐农禅小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梅发改投字[2017]2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冈智清文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黄冈智清文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健坤康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黄冈市黄梅县 建设规模:招商商铺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黄梅(长江)文化旅游度假区四方街招商部分装修EPC工程:(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审核,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专业图纸深化设计,配合出具施工图预算;后期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本项目设计内容以发包人各子项设计通知单为准;(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和许可报批、检验检测、竣工验收、相关备档备案、移交和保修等;本项目施工内容以发包人各子项目施工通知单为准;(3)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采购内容须经发包人确认。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1400.0万元 |
||||||||||||||||||||||||||||||||||||||||
| 2.3其他: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个月。自工程下达正式开工令开始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通过资格预审后的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实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 ”。
申请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要求提供施工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3)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4)施工: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申请人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仅要求提供牵头人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3)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信誉要求”;
(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为非施工单位员工);
3)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
1)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须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注: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其证明材料由申请人上传到其电子标书《申请文件格式》的“(三)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附件中或“其他资料”中,并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申请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申请文件格式》的“其他材料”中,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资格预审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3)申请人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http://xypt.hbggzyfw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申请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近5年(近5年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申请人至少承接过1项投资额或合同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复印件予以证明。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或近5年(近5年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申请人至少承接过1项投资额或合同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设计项目【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设计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复印件予以证明。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要求提供联合体非施工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或近5年(近5年指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申请人至少承接过1项投资额或合同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项目【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施工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复印件予以证明。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要求提供联合体施工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业绩。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 |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
||||||||||||||||||||||||||||||||||||||||
| 9.行政监督部门 | ||||||||||||||||||||||||||||||||||||||||
|
||||||||||||||||||||||||||||||||||||||||
2026年10月08日 |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