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河示范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LT-202009FJ-001001001
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问现回复如下:
1、投标人通过 GB/T28001 或 OHSAS18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此处GB/T28001为老标准,于2020年3月7日废止,另外此处对应的是否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而非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答:原投标人通过 GB/T28001 或 OHSAS18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通过GB/T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合同专用条款17.3:因疫情原因,发热门诊楼须提前设计、提前施工,前期发热门诊楼的“五通一平”、征地拆迁、青苗及树木补偿、手续报批等前期费用如有发生,则中标人应无条件结转承担。请问上述费用是否已经发生,具体金额为多少?
答:上述费用及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白蚁防治无专项设计。协助甲方编制预算及财评、专项和第三方检测检验、编制竣工决算,可否理解为“协助甲方编制预算及财评、协助甲方发包专项和第三方检测检验,协助甲方编制竣工决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五条发包人应当承担的风险包括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专用条款4.11可否修改为按照通用条款4.11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A)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专用条款16条:“本合同约定因物价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不予调整,但有法律法定的除外”与紧后条文(1)(2)(3)表述相悖,如何理解?
答:修改为本合同约定因物价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按以下调整。
(1) 关于材料基准价格确定的约定:按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当月《黄冈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基准价格。
(2) 主材价格调整的约定:钢筋、水泥在施工期间其《黄冈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信息价格与材料基准价格对比,价格波动在±10%范围外时予以调整。除此之外的其它材料、设备和任何影响工程施工成本的其他事项,价格不予调整。
调整办法:结算时对上述材料超出±10%以外部分进行调整(10%以内部分不调整,含10%),仅计取税金,并在支付最终结算款时一次支付或扣减。
(3) 人工、机械费调整:施工期间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性文件的,按照文件执行。除此以外价格不予调整。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不允许。此处可否修改为允许分包?
答:修改为允许分包。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分包须为专业分包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和招标人相关规定。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2,10.4.5及合同中约定有审计相关程序作为支付价款的前置条件,并且承包人应接受审计意见作为结算金额。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第二条(七)款“……规范工程价款结算,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此条与政策相悖,付款相关条件可否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工期可否分开计算,例如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施工工期以具备开工条件监理签发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9、专用条款:1.13.4 发包人提供的初勘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图纸仅作为该建设项目的参考文件,无论承包人是否发现其中错误,由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勘察设计均为承包人工作范围,本条可否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请明确勘察设计费的计算方式。
答:由总包单位自行确定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4:招标代理费有无折扣率?
答:无折扣。计算方式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代理费基数为29976.83万元×(1-本次中标下浮率)。
12、专用条款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与合同附件四约定的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相冲突。请明确本项目缺陷责任期。
答:原专用条款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修改为1.1.4.5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保修期按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2,专用条款17.3,均约定质保期满后返还质量保修金。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招标文件中(含合同)的相关约定可否调整为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剩余3%的价款。
答:原投标人须知10.4.2付款方式,预付款 500 万元,施工期承包人每季度提交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签字确认,按经确认的已完工作量的 6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工程款的 70%。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结算经审计后的第三年支付至结算审计价格的 97%(自工程结算审计结果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最低值,已支付的投资额则不予计息),余下 3%作为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修改为:预付款 500 万元,施工期承包人每季度提交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签字确认,按经确认的已完工作量的 6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工程款的 70%。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结算经审计后的第三年支付至结算审计价格的 97%(自工程结算审计结果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最低值,已支付的投资额则不予计息),余下 3%作为质保金,待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原专用合同条款17.3 工程进度付款1、施工期开始后,承包人每季度提交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签字确认,按经确认的已完工作量的 6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工程款的 70%。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结算经审计后的第三年支付至结算审计价格的 97%(自工程结算审计结果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最低值,已支付的投资额则不予计息),余下 3%作为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2、因疫情原因,发热门诊楼须提前勘察设计、提前施工,前期发热门诊楼的“五通一平”、征地拆迁、青苗及树木补偿、手续报批等前期费用如有发生,则中标人应无条件结转承担。
修改为:工程进度付款1、施工期开始后,承包人每季度提交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签字确认,按经确认的已完工作量的 6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工程款的 70%。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结算经审计后的第三年支付至结算审计价格的 97%(自工程结算审计结果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最低值,已支付的投资额则不予计息),余下 3%作为质保金,待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2、因疫情原因,发热门诊楼须提前勘察设计、提前施工,前期发热门诊楼的“五通一平”、征地拆迁、青苗及树木补偿、手续报批等前期费用如有发生,则中标人应无条件结转承担。
14、专用条款21.1不可抗力的情形可否增加:政府行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含合同)未见勘察设计费支付条件,请明确。
答:由总包单位自行确定
1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3.2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99768300元,为可研批复总投资。请核实此限价是否有误。若按总投资限价,后期是否监理、跟踪审计等都由中标单位来招?预备费是否也全部交给中标单位?
答:限价无误,后期监理、跟踪审计等由招标人来招。预备费不交给中标单位。
17、可研批复的医疗设备购置费为6418.43万元。请问中标后是否按照可研批复的仪器种类、数量及单价来采购?
答:经审计后商定。
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增相关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相关附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黄冈市莲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