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答疑澄清公告(第一次)
(标段编号:HBSJ-202505FJ-130003001)
各潜在申请人:
1、现对《华中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创新大楼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进行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1:类似项目业绩: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且合同额不低于2.5亿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含EPC项目中施工部分)建议修改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或合同额不低于2.5亿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含EPC项目中施工部分)。
回复: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问题2:1.招标文件p15页,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内容、分包人名单以及分包意向协议,否则为无效投标。
疑问:是否本次资格预审时无需提供,后期正式投标时再行提供以上资料?
回复:本次资格预审仅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最新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附件一,请申请人自行下载查阅。
问题3:招标文件P23-25页财务要求“2.申请人用于申请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100万元。②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请问是否必须提供存款证明,还是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授信合同?
回复: 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P27页,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请问是否需要提供带二维码截图?
回复: 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
问题5:资审文件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均应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请问隶属于企业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出具的人员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此项要求?请予以明确。
回复:满足要求。
2、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涉及申请人自行查询提供截图的相关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资格预审评审当天查验复核。如发现申请人存在造假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申请文件。
3、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