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杨溪铺镇刘家沟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项目
(HBYY-202602FJ-005)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是指 2022年至2025年”更正为“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是指 2022年至2024年”。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财务要求:提供2023、2024、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更正为:“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当年的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澄清内容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湖北国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