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HBSJ-202512FJ-2770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武汉工程大学大化工2号楼C区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武汉工程大学大化工2号楼C区废气废水处理及通风柜等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 废气废水处理及通风柜等设备 (货物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1) 商务部分: 分 (2) 技术部分: 分 (3) 投标报价: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现明确为: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1) 商务部分: 12 分 (2) 技术部分: 48 分 (3) 投标报价: 4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如有效投标数量多于 5 个,则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以后的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有效投标数量少于 5 个(含)时,则计算算术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仍为有效报价。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 (盖单位章)
2026年3月2日
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