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院区一期(七里垭新院区)智慧物流系统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院区一期(七里垭新院区)智慧物流系统(HBSY-202310FJ-052007001)答疑如下:
1、厂家是否可以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
答:(1)招标文件第二章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即投标人之间不能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进行本次投标。
(2)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关于此类事项的回复均以此次公告内容为准。
2、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时间要求均是以“近5年”为准。
特此通知。
十堰市太和医院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