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EPC+O)第1次答疑
(标段编号:HBJY-202605FJ-001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嘉鱼县电子化学品(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EPC+O)<招标编号:HBJY-202605FJ-001001001>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1. 招标文件P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计划工期的描述为:“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0日。”按此开竣工日期计算,在+1开工当天计算在内的情况下,计划工期应为549日历天;在不+1开工当天不计算在内的情况下,计划工期应为548日历天。请问:计划工期及开竣工日期是否有误?应以哪项描述为准?
答:根据招标文件,计划工期为54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含当日),以此推算,计划竣工日期应为开始工作日期后推540天。
湖北贝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