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招标文件中多处(如“投标人资格要求”、“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经理简历表/类似项目情况表/获奖材料”等)要求提供竣工验收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表述为“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请问: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备案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意见书等材料,是否符合上述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备案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意见书等材料,有“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用章”或“由建设单位牵头,参建各方共同签字盖章”,可证明项目整体完工且验收合格,该材料可予认可。
其它不变,特此说明!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