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总承包第1次答疑
招标编号:HBSJ-202606FJ-125001001
致各潜在申请人:
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经招标人确认,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答疑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企业获奖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荣誉:近5 年已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含工程总承包中施工)业绩,获得过:①国家级奖项(具体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詹天佑奖”)每个得3分,国家级奖项最多得18 分;②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如“楚天杯”、“扬子杯”、“黄山杯”等),每个得2 分,省级奖项最多得8 分。本项最高得18分。” 请问:
(1)近5年是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还是以获奖项目的竣工时间为准?
答:以本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企业获奖”注3为准。
(2)获奖的项目为市政或冶金或公路是否满足要求?
答:不满足。
(3)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是否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优质质量结构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安心工地试点项目、智慧工地试点项目、标准化星级工地”?
答:不属于。
2.本项目目前在资格预审阶段,投标文件格式中“四、分包意向协议书”、“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不填,待投标时再提供。
答:可以。
招标人:湖北民族大学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