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HBXC-202606SZ-002001002招标文件质疑的澄清回复
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江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就申请事项统一答复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公司荣誉(6分)评审标准: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政府单位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得 3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单位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得 6分;(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获奖相关证明材料等)。
(1)本条款中所指的“政府单位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具体涵盖哪些主体颁发的奖项、奖项类型及认定标准;
(2)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示范工程证书,是否符合本条款中“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认定要求,能否对应获得6分的对应分值。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属于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不属于政府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范畴。因此,由其单独颁发的示范工程证书,不符合本条款“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认定要求,不能对应获得本项6分分值。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修改,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