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蕲春县城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项目》(标段编号:HBQC-202607SZ-008001001)投标人网上提出的疑问,现统一答疑澄清如下:
答复:本次投标报价不作投标报价下浮率或费率填报。请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原有要求编制投标报价。
答复:现将项目相关资料作为本次答疑澄清公告附件予以补充提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本次补充附件仅供投标人参考。
本次澄清仅对疑问进行解释说明、新增补充项目资料附件,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维持原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