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第一中学迁建项目(EPC)答疑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提出的如下问题进行回复:
1、本次施工投标,我单位提供的人员与资格预审不完全一致,但是能满足资格预审中的要求,是否予以认可?
答:资格预审已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阶段不得更换,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完全一致,只要投标所提供人员全部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人员资格标准,提供完整有效的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2、资格预审中,我单位未组建联合体,本次施工投标勘察设计要求比资格预审中要求高,我单位重新与满足评分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组建联合体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次施工招标文件中勘察设计资格要求并未提高更换,与资格预审文件完全一致。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湖北瀚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