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一汉川共建区汽车新型零部件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5.3、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不下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报报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专项费用):1855.16万元,其中正式供水工程251.03万元,正式供电工程1488.83万元,正式供气工程115.29万元。”
因暂估价各分项小数点四舍五入后与暂估价总金额不一致,现进行澄清:“专业工程暂估价(专项费用):1855.16万元,其中正式供水工程251.0342万元,正式供电工程1488.8312万元,正式供气工程115.2946万元。”
本次澄清仅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各分项金额小数位数,专业工程暂估价总金额保持 1855.16 万元不变,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