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十堰市张湾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EPC)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更正位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1及10.2.2 原文: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P:/;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Q:/。现修改为:小微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P=3;满足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分包企业报价优惠(扣除)系数 Q=1。
2、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3、本项目第二次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4、本次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昱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