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黄冈市黄州殡仪馆(二期)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的公共建筑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为: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的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以上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无法证明业绩规模(内容)等信息,需补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补充、澄清及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中凡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均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黄冈市黄州区殡葬事业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