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竹山县2026年重点区域生态增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竹山县2026年重点区域生态增绿建设项目(一期)(标段名称)HBZS-202609SZ-008001001(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条款号)“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更正为“近5年:是指2021年09月01日至2026年08月31日”。
2.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7(条款号)“其他涉及资格审查或评标的材料的具体年份要求”更正为“近年投标人工程获奖情况、近年项目经理工程获奖情况、近年项目经理获表彰情况、近年企业及个人获表彰情况,近3年:是指2023-09-01 00:00:00至2026-08-31 23:59:59”。
3.将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要求”更正为“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1项类似本项目建设内容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
4.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通知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正旭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