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各申请人:
申请文件中标段名称请按系统内标段名称填写,为“青山滨江东片15街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申请文件中项目名称填写“青山滨江东片15街坊项目”或“青山滨江东片15街坊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均可。
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调整。
特此说明。
招标人:武汉市元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