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电力增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审文件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9FJ-193001001
各申请人:
现针对华中科技大学电力增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申请人提问,答复如下:
问1:以下两处表述是否不一致,烦请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是否应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
①项目经理要求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此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②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只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但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答:两处表述不存在不一致情形。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方,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问2:资格预审阶段是否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后续投标再提供?
答:是的。申请人如有专业专项分包工程,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应在投标阶段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